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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按揭贷款须知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清单(需原件供律师核实及两份 A4 规格的复印件);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他共同购买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口本含首爷、本人页及变更页);外地人还需提供在京暂住证;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身份证、回乡证、台湾人士提供台胞证,通行证;
婚姻状况说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月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开具收入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交纳首付款时开具农业银行理财卡复印件。
贷款额在 70 万元以上的,需提供个人的资信证明(如不动产权证明、汽车行驶证、记名债券等)。
二、办理个人按揭贷款需注意的事项;
借款申请人需年满 18 岁,具出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借款申请人必须亲自办理按揭手续。如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借款申请人已婚或与其他人共同购买的,须同时到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最高比例为总房款的 70% ,最长年限为 20 年(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均为 7 成 15 年,且需要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和委托人公证);
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的最高比例为 60% 最长年限为 10 年;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 60 周年;
借款申请人的月均还贷金额占其本人月收入的比例不能超过 50% ;
借款申请人需与保险公司签署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房屋保险合同;
借款申请人可以选择按月等额本金还款发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 所需费用:
律师费:贷款额× 3 ‰;
保险费:贷款额×对应保险年限的费用;
委托书公证费、抵押登记费: 280 元 / 份;
开户起存金及工本费: 15 元;
合同工本费: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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